中國茶產業發展將納入法制軌道
發布時間:2024-08-08 點擊:42
2011年,我國茶葉總產量為162萬噸,比上年147.5萬噸增產了14.5萬噸,增長了9.9%。而福建省作為我國主要產茶大省,茶企在產品開發和營銷手段上不斷推陳出新,各類茶文化活動不斷跟進;行業外資金的進入,使得茶行業在上市的道路上越見平坦。2011年11月,民生銀行與廈門市政府等簽署了籌建全國一級交易中心“廈門茶葉金融交易中心”協議,首個“茶葉金融交易中心”在廈門成立。此外,在人民大會堂舉辦的“閩茶中國行”北京站活動中,被業界評為“贏得未來的‘抱團出擊’”,“閩茶中國行”已成為福建茶葉塑造整體形象的先鋒之旅,福建從茶葉資源大省逐步向茶葉產業強省轉變。
《條例》明確政府及相關部門職責、制定茶產業發展規劃、注重生態環境和諧發展、強化茶葉產品質量管理等方面做出規定。同時,《條例》在鼓勵和扶持措施、茶園抵押融資、茶葉質量安全可追溯等方面也作出創新性規定。
《條例》規定,將實行茶葉質量可追溯制度。福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逐步建立茶葉質量安全追溯信息服務平臺。茶葉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當建立茶葉生產記錄制度,不得銷售不符合茶葉質量安全標準的茶葉產品。茶葉經營企業對其銷售的茶葉產品,應當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茶葉的名稱、規格、數量、供貨者、進貨日期等內容。違反規定且拒不改正的,將被處相應數額的罰款。
《條例》重視茶園建設中的生態環境保護。條例規定,在茶園中推廣使用生物有機肥。茶葉種植禁止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違反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茶業)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此外,《條例》還規定,禁止在坡度25度以上的陡坡地以及水土流失嚴重、生態脆弱的地區新開墾茶園。對坡度過陡且無法進行生態改造的茶園,應當退茶還林,避免水土流失。
作為對臺農業交流合作的前沿地區,《條例》特別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推進閩臺茶產業的合作與交流。在臺灣農民創業園中從事茶葉生產經營的,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優惠政策。中國農業科學院茶葉研究所副所長魯成銀表示,該條例推進閩臺茶產業的合作與交流是充分考慮到福建自身的發展優勢,更好地傳播兩岸的茶文化,促進海峽兩岸農業優勢互補。
隨著市場不斷擴大和升級,茶葉產業成為各路資本爭相“狩獵”的目標。福建省農業廳種植業管理處茶葉科科長何孝延表示,《條例》的出臺歷時4年,在制定過程中,我們考慮的是茶發展應該生態保護。福建茶產業在新一輪的發展中,既要注意經濟效益,又要注意生態效益的可持續發展之道。另外,還考慮到發展茶產業是解決農村勞動力就業很好的途徑。現在,福建茶產量居全國前列,出口創匯也都走在全國前面,大家都認為茶葉是使農民增收致富的產業。
中國茶葉流通協會常務副會長王慶在第三屆國際茶產業可持續發展論壇上預測2012年中國茶葉形勢時說道,今年茶葉產量繼續創新高,預計2012年茶葉產量將持續增長,創下歷史新高,望突破170萬噸大關。綠茶的產量優勢將進一步下降,紅茶、黑茶等茶類將繼續引領茶葉生產、消費領域的新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