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茶初為清宮貢茶
發布時間:2024-07-19 點擊:60
云南南部的茶葉,唐宋以來銷往西藏。以后歷代皇朝常用云南普洱茶同土番交換馬匹,是“茶馬貿易”的茶主要商品茶葉。有了穩定的銷路,需求增多,便促進茶葉生產的發展,逐漸形成云南南部歷史上著名的六大茶山( 今西雙版納境內),聲名遠播。
據史料記載,公元1644 年清朝建立,1659年,清朝的統治勢力到達云南。雍正皇帝指派滿族心腹大臣鄂爾泰出任云南總督,1726 年雍正4 年,鄂爾泰在云南少數民族地區推行“改土歸流”的統治政策( 廢土司、設官府、置流官、駐軍隊,加強行政統治),1729 年雍正7 年設置“普洱府”治,1735 年雍正13 年在府屬的思茅鎮設立行政組織的“思茅廳”(轄區包括今之西雙版納)。于是思茅的普洱成為六大茶山茶葉的購銷集散中心,集市貿易相當繁榮。
清朝為控制普洱茶的購銷權,鄂爾泰總督于雍正7年在思茅設立官辦的茶葉總店,指派“通判”官員親自掌管總茶店,推行變相的茶葉統購專賣的政策,不許私下買賣,獨壟其利,剝削山民,同時推行歲進上用茶芽制, 選取最好的普洱茶進貢北京,以博得皇上歡心。